| 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
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等重要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评估等工作并出具律师审核意见;
2.为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审核招标文件、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监督合同履行;
4.协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地方水务发展及监管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制度;
5.为地方水务监管、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6.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宣讲、咨询等活动;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7.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8.参与处理行政复议、各类诉讼、仲裁、执法等法律事务,经本单位委托代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案件;
9.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10.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三、遴选条件和要求
1.参选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成立3年以上,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2)近3年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3)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4)不得同时为履职所涉重要利益关联方提供法律服务。
2.律所应当至少指派4人的律师团队,全年为本办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律师团队中至少有1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责任感,高质高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至少有2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4)熟悉行政及水务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5)能迅速响应服务需求,遇紧急情况指定人员可在2小时内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6)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7)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四、申报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请按要求准备参选材料(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2.律所或团队律师所提供参选材料作为正式法律顾问协议的组成部分,视为对服务质量、能力做出的承诺。
3.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方式
(一)申报期限:2024年1月15日前。
(二)报送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号楼5229室,区水务局办公室,邮编:300450,电话:022-65369571;电子邮箱:bhswjszygls@tj.gov.cn。
六、其它
(一)本次中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为1年,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代理费用除外)不高于人民币5万元。
(二)因弄虚作假或服务能力不满足要求而被终止法律服务协议的律师事务所,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本单位法律顾问遴选。
(三)若报名参加遴选律师事务所少于3家,则本次遴选终止。3家或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报名,我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入选通知发送至入选律师事务所,未收到入选通知视为未入选。
附件:法律顾问遴选条件及评审标准
2025年1月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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