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水利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县域统管、平急两用,两手发力、完善机制的基本原则。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指导意见》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科学编制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研提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以县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建设水源、水厂、管网工程,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大力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做到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集中供水规模化工程,尽可能辐射分散用水户。对近期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压减直饮水窖水、水柜水的农村人口数量。三是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水源保护。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分散工程净化消毒处理措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全面开展水质自检,加强对小型集中和分散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巡检和抽检,鼓励开展水质在线检测监测。四是健全优化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县域统管,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用水计量收费;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标准化管理,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五是强化应急供水保障,建立健全平急两用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做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队伍、演练、备用水源、物资储备等各项准备;做好应对洪旱灾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保供水工作,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县为单元,区分东部、中部、西北、西南、东北地区差异,统筹考虑各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抓紧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一步,由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供水工作质效提升。水利部将制定标准规则,推动对标达标。对率先完成各项目标指标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强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激励。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压实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强化激励约束、做好宣传引导五项保障措施。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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