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
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2025-2035年)》相关要求,为提升滨海新区防灾减灾能力,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拟实施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3.项目性质:改建;
4.工程投资:总投资38770.24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①遗鸥公园北段海堤(堤段长1.80km);②永定新河河口左堤段海堤(堤段长1.36km);③白水头海挡外移堤段(堤段长2.645km);④白水头秦滨高速西至荒地排水河泵站段(堤段长0.932km),长度总计6.737km。
6.现有工程概况
遗鸥公园北段海堤原设计为20年一遇防潮标准,堤顶高程7.50m,经多年沉降后降至7.10m,已不满足原标准,现状为直立式浆砌石外贴混凝土护面,堤线及岸线基本稳定;永定新河河口左堤段原设计为50年一遇防潮标准,堤顶高程7.5m,现沉降至6.90m,不满足原标准,采用栅栏板护砌。白水头段分为两部分,其中海挡外移段与减河北海挡外移段重合,起点在海挡外移段北侧,另一段位于荒地排水河左岸,需沿地块边缘新建堤防以满足长芦海晶集团开发需求。各段堤防均存在沉降导致防潮标准不足的问题,需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提标改造或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联系人:张春生 022-66596090 邮箱:hzzswzxjsswk@163.com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18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22-65616880 邮箱:149131750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s://kdocs.cn/l/cn5OdRovs42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首次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止。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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