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5-20 11:14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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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水务局党委关于四届区委轮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27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6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水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宝贵机遇,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后,党委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划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调度整改进度、凝聚整改合力,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到全年重点工作中,不断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责任清单,调度掌握整改进展、分析研判整改形势、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部署、全面统筹、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带头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突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局党委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各级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及时向第一组长汇报整改情况。对反馈问题进行细化,明确整改目的和要求,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实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相结合,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水务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既注重系统推进、全面覆盖,又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难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关于“政治建设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水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不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党委强化“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详细学习计划,组织专题研讨与心得交流,切实提升理论学习实效,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学习,班子成员分别在集中学习过程中进行研讨,认真梳理水务重点工作及制约水务发展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举措。

    二是各基层单位制定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并报局备案,聚焦主责主业深抓落实,进一步营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是在2024年基层党建巡查中重点检查了宣传栏内容是否存在过时内容,及时撤掉过时宣传内容,完成宣传栏更新。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务行业、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各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二是制定了2024年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党委制定学习方案,规范学习形式,在2024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巡查中将学习“第一议题”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我局牵头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大涉及相关开发区的推动力度,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已达到100%。

    二是2023年完成“合同节水”项目-天津市环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回用水供给技术服务项目,实现该项工作零的突破。2024年牵头高新区、保税区进行两项合同节水项目合同的签订。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有欠缺,推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规划引领,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针对系统推进水土保持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持续推进滨海新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印发,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泛征求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已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

    二是规划明确规划水平年和规划目标,合理确定防治格局和防治重点,系统谋划预防、治理、监测、监管相关工作,为后续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持续系统推进水土保持全面工作。加强流失重点预防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监测,实施盐碱地区域水土流失专项监测。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实现监管全覆盖。

    2)针对解决控沉难题乏力的问题

    一是采取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各街镇现场实地核实在册机井,并积极查处无证机井、非法机井。

    二是加强系统监测和联防联控。利用控沉监测系统加强对北部区域的沉降数据监测。根据监测成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街道采取处置措施,减少进一步恶化可能。

    三是加强与农委、街道及养殖协会对接,督促养殖户改变养殖结构,充分利用循环水处理、热交换设备等减少淡水用量

    3)针对行业管理能力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会同属地管理单位高新区城环局对高新区污水厂进行约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出现出水水质超标的问题。

    二是理清机关、事业单位职责,组织区排灌事务中心调整“三定”方案,明确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各自职责。

    三是邀请专业单位对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及24座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行业管理。严格按照市水务局下发的《天津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每季度开展现场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4)针对便民服务处置效率不高问题

    一是局党委将便民服务处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流程环节,妥善处置办理。

    二是组织召开滨海新区水务局便民服务处置专题培训,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详细讲解工单处置规范,要求办件人员端正工作态度,优化沟通方式,妥善办理处置,切实为民服务。

    三是修订印发《滨海新区水务局便民服务处置工作规范》,强化工单处理规范化管理。巡察整改以来,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四是针对群众投诉反映孟港支渠河堤污水管道长期漏水”问题,局党委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勘察及设计工作,北塘污水厂进水管道(工农村泵站—塘汉公路段)管网清掏维修工程于2024年8月21日竣工。

    3.关于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用力不足,规范化管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明确任务清单与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调研各单位实际,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与规范化管理双提升。

    1)针对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推动排灌事务中心盘亏、待报废资产实物处置。12家整合单位均已全部完成资产划转工作。

    二是局党委推动河长制事务中心于2025年4月全部完成原整合单位资产处置划转审核工作,待区财政审批后,组织完成资产处置划转及财务并账工作。

    2)针对职能划转未完全落地的问题

    组织河长制事务中心、排灌事务中心召开了马厂减河塘沽段河道划转工作协调会议,划转工作已完成。

    3)针对“三定”规定落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对基层单位落实“三定”方案情况、科室职责执行情况、科室实际运行情况开展调研。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其重新梳理科室职能,进一步优化科室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管理效率。

    二是综合分析调研结果,形成整改工作意见,结合职责任务实际和发展需要,综合分析科室职责运行情况,研究确定符合单位运行实际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意见。

    三是撤销滨海新区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组建滨海新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做好人员划转、党支部选举等工作,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防范内控风险,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切实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1)针对对外投资失管失控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整改中反馈此项对外投资失管失控的问题,局党委认真剖析问题,为防范资产风险,严格规范并落实财务凭证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堵塞资金使用存在的漏洞,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是局党委将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引以为戒,进一步抓实财务、内控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工作,加强重点事项的内部监督力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严格落实区财政要求,组织各单位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机制,形成往来款项清理台账,定期报送清理进度。

    二是针对“原塘沽水务物资站库房出租被拖欠房租”问题,积极与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沟通,待评估、拍卖和查封。

    3)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及时拆除不符合行洪安全的汛房,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为保障排水,加强养管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制定。对养管中标单位从业人员从业资格严格审查。开展“六项机制”试点工作,形成有效机制,杜绝泵站非正常情况停运。

    三是加强物资仓库管理,对《安全巡查检查表》重新装订、定期检查,做到了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强化仓库管理人员教育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了《滨海新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安全巡查。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主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局党委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局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针对一把手“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书记持续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本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监督事业单位“一把手”情况作为重要述职内容。加强与基层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履职情况、进行廉洁提醒。

    二是将完善《水务局基层事业单位监督工作任务分解表》列入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张清单”重要内容,开展好基层监督工作。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细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本人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强化责任协同,做到管党治党和业务工作同步考虑。

    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警示教育的开展。及时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指导突出问题整改。

    三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视剖析了自己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补足短板。

    2.关于派驻监督责任未压实,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1)针对执纪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紧盯水务行业系统特点,深入一线,围绕防汛、安全生产、黑臭水体治理等有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

    二是开展作风专项监督,紧盯事业单位“慵懒散浮拖”问题,多次深入基层点位,对值班值守、公车使用、办公用房使用、落实四风八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经常出现的顽固性反复性高发频发问题进行提醒。

    三是深入一线调研,经常性与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有关人员10余人,精准发现突出问题。

    2)针对延伸监督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驻在单位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要负责同志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情况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督促水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更新廉政风险点,分别明确上报需重点关注事项。

    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指导事业单位纪委对近三年查处案件进行筛选,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报,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3.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局党委专题研究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重点环节监控,降低廉政风险。

    1)针对招标采购监管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加强水利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水利工程建设行业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

    二是组织召开滨海新区水务局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会议解读《滨海新区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环节,规范采购行为。组织排灌事务中心对2022-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工作。

    三是加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并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定期对招标材料进行抽查,发现错误及时改正并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对重大招标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把关,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

    2)针对节约成本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滨海新区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针对适用范围、采购活动流程及制约机制、合同签订、验收及付款、资产入账、保密措施、代理机构考核及终止、公平性竞争审查等方面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体系。

    二是排灌事务中心对巡察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警示教育,以问题案例、负面清单为警戒,加强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勘查设计阶段工作管理,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减少建设阶段项目增减变化。

    3)针对项目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

    一是加大组织推动重点项目力度。完成杨家泊南段和北段2个项目的结、决算审核,并完成转固工作。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修订完善养管项目合同,对转包、分包内容进行了规定。加大了对分包转包情况的监管力度,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更详细的业内资料,按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班子政治功能不够强,自身建设缺乏锐气的问题,局党委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开展对照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强化政治把关,提升党委班子科学决策能力与政治引领作用。

    1)针对党委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滨海新区水务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滨海新区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上会研究后执行。

    二是梳理滨海新区水务局2025年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将经费预算、重要项目、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和重点项目实施等列入党委会议研究计划。

    2)针对对照检查不深不实的问题

    一是已梳理2021-2023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问题及整改措施,将三年来反复出现的问题列出台账,加强“回头看”工作。

    二是局党委将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及时更新整改落实举措,让问题整改全面覆盖。

    三是按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工作检查,对河道管理、工单处置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积极压实工作责任。

    3)针对局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负责党委会议题安排和印章管理的综合部门,落实办会、办件衔接工作,提高党委会议题审核水平、强化印章管理制度落实,举一反三,全面细化办公室工作。

    二是本次巡察发现问题的业务部门,认真做好拟报党委会议题、拟用章申请的审核把关工作,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局机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激励导向不凸显的问题,局党委合理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分层分类培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实绩导向,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1)针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没有选强配齐的问题

    一是选拔聘用事业单位1名班子副职,14名科级干部。

    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通过干部调研等形式,建立机关和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库,加大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力度。

    2)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格式及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完整全面的原则,会议记录表达准确,层次清晰,完整详实记录会议研究讨论过程。

    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及党委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规定严谨细致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3)针对干部梯次结构不优的问题

    一是针对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水务局机关晋升职级,平均年龄34岁。2024年8月选拔聘用的排灌事务中心内设机构4名科级干部,其中3名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5.7岁,1名副科级干部年龄33岁。2024年7月开展河长制事务中心5个内设机构科级干部的选拔聘用工作,9月份完成5名正科级的聘用工作,平均年龄44.4岁。

    二是组建新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完成转隶工作。结合干部队伍科学化合理化建设需要,局党委研究采取系统交流的方式,补充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干部力量。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的问题,局党委通过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等举措,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常态化监督推动整改持续见效,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提醒河长制事务中心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支部活动,做好记录。

    二是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对区河长制事务中心3个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是组织先进支部对后进支部进行一对一帮扶,通过互学互鉴,后进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关注汉沽自来水管理所2名党员理论学习情况。

    2)针对支部书记配备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完成排灌事务中心6个党支部、河长制事务中心2个支部委员增补工作。

    二是重新梳理基层联合党支部情况,进一步规范联合党支部名称,对4个党支部进行更名。

    3)针对基层党建问题整改抓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基层党建巡查工作,对基层“三会一课”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反馈各党组织存在的不足,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每月月初下发基层党建工作提示,提示支部学习宣传内容、组织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三是下发了党务公开内容提示,并在日常检查中指导支部公开内容及相关要求。

    )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摆位不高,“举一反三”不彻底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摆位不高,举一反三不彻底的问题,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全面彻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针对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摆位不高,“举一反三”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涉及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排灌事务中心党委反馈问题29个,已整改完成29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针对反馈的“在公务出行过程中,多报销误餐费”问题真查实改,河长制事务中心纪委对涉及违规报销问题负责同志及当事人采取“第一形态”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单位对会议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差旅费等制度进行学习,并提出相关要求,确保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对下属各单位重点支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报销审批流程不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4项,均已整改完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个别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问题没有查找根源,造成巡察工作深层次推进有欠缺。

    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过于关注具体实例,深入挖掘产生根源力度不够,举一反三程度不深。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是继续压实主体责任。深刻理解巡察整改工作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促进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继续压实好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成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锚定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实现最好结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水务局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3004016;邮政信箱: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号楼;电子邮箱:bhswjdjgzs@tj.gov.cn。

    滨海新区水务局党委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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