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水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区管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巿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管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十七)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局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水务局负责城市新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区水务局负责其他水务工程的特许经营管理。
2.与区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落实国家、市和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应急指挥机关指令。(2)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必要时,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内设5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2,152,677.9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0,971,364.40元,下降57.05%,主要原因是:2022年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结转]4.5亿,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结转]6000万,今年无此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2,152,677.91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20,971,364.4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结转]4.5亿,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结转]6000万,今年无此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48,957.86元,占39.3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903,720.05元,占60.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2,152,677.91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520,971,364.4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结转]4.5亿,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结转]6000万,今年无此项目。
其中:基本支出12,985,436.09元,占3.31%;
项目支出379,167,241.82元,占96.6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2,152,677.91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0,971,364.40元,下降57.05%,主要原因是:2022年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结转]4.5亿,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结转]6000万,今年无此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4,248,957.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3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657,360.71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污水处理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一般债券付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48,957.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48957.8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98525186.66元,占63.87%;债务付息支出55723771.2元,占36.13%。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935,827.42元,支出决算为154,248,957.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9%。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13776.42元,支出决算为1298543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机关退休死亡人员抚恤金和工资结构调整。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790000元,支出决算为4593904.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务综合管理专项按实际支出需求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44960000元,支出决算为81390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供水提升及城市供水改造工程未达付款条件。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601600元,支出决算为260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3380000元,支出决算为56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专项经费按实际支出需求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35830000元,追加预算54536400元,支出决算为670457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区财政追加下达项目预算用于污水处理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1651元,支出决算为21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0元,支出决算为1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直补资金按实际支出需求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为261340元,支出决算为26134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区财政追加下达项目预算用于区级河长制考核水质检测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使用要求调整至其他单位使用。
1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723800元,支出决算为5572377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基本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985,436.09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497,839.40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工资结构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11,950,812.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34,623.7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237,903,720.05元,支出237,903,720.0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9,314,003.69元,下降67.73%,主要原因是:2022年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结转]4.5亿,滨海新区环保督查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津塘路泵站新建工程[结转]6000万,今年无此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3,000.00元,支出决算102,08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920.00元,完成预算的99.11%;较上年增加2,456.74元,增长2.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按实际需求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三公经费标准重新核定,整体公车运维费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00元,支出决算10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1,076.74元,增长1.09%。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按实际需求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00元,支出决算10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较上年增加1,076.74元,增长1.09%。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按实际需求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元,支出决算2,08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20.00元,完成预算的69.33%;较上年增加1,380.00元,增长1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按实际需求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结束,公务接待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34,623.70元,比2022年减少36,745.86元,降低3.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员以及公用支出标准进一步压缩。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0,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0,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已对24个区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28973511.1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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