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水报装服务措施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用水报装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优化本区供水接入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标先进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滨海新区各供水企业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临时水报装、企业户/居民户小型新装(含新装、改装、移表、加/改防险表、绿化用水)、新建住宅及公建项目自来水配套申请。
三、主要措施
(一)多渠道受理报装
1.现场办。用水单位可通过区级政务服务中心、供水单位实体营业厅办理用水报装业务。
2.网上办。在全区政务服务平台“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及供水单位门户网站上,主要供水单位均开放了报装申请入口,依托“一网通办”,用户可使用“天津用水报装”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用水报装,并可进行信息查询、投诉举报,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二)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服务指标
1.办理环节
供水接入步骤包括:受理登记、现场勘察、供水方案答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行政审批、工程施工、验收挂表等,其中受理登记和验收挂表统称用水报装环节。
2.办理时间
(1)缩减报装时限。供水单位受理登记环节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验收挂表环节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工程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
(2)压缩小微项目整体接入时间。小微项目是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和非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中管径DN40及以下且外线工程不大于200米的新装给水工程,在具备实施条件情况下,全区分阶段实现小微项目接入整体时间不大于9个工作日。
3.申请材料
全面推行用水报装承诺制,实行供水接入过程报装申请“零材料”和“一表式”办理,用水单位只需提供《用水报装申请表》(附件1),对相关内容做出承诺即可申请,不再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合格证明、用水计划指标等材料。相关技术资料(如消防设计等图纸),可根据需要在设计、施工阶段由供水单位向用水单位复核。
4.办理费用
用水报装办理费用为0元,不包含设计、施工等费用。对于管径DN50及以下且接水距离较近的新装项目,在各开发区管委会试行报装零成本方案,投资用水具体办法由各管委会与属地供水企业协商确定。
(三)推行客服专员负责制
受理用水报装申请后,各供水企业针对具体项目需明确项目专员,推动“掌上办、网上办”和预约上门服务,进一步压缩供水接入服务整体时间;主动向客户提供业务咨询,对接供水方案,协调推动公司内部办理堵点,推行办理用水报装业务“最多跑一次”,具备条件的实现“零审批、零上门、零收费”试点,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不断提升客户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四)持续优化用水报装全过程的项目管理
各供水企业进一步厘清从申请人进件直至最终通水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相关方职责,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的培训指导,加快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控制办理时间,对用水报装项目办理情况100%进行客户回访,对用水报装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客户投诉/建议,及时汇总归类,研究解决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请各供水企业高度重视,巩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严格落实优化用水报装服务的各项措施。加强宣贯培训,及时更新对外公示的报装流程、服务标准和相关条件,向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二)加强宣传,促进推广
各供水企业对优化用水报装服务便民利企过程中形成的优秀做法、可推广经验、典型案例、媒体采访等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重视经验总结,对在执行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客户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研究归类,形成良好的交流氛围。
(三)加强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
各供水单位应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服务大厅、供水营业厅等渠道,全面公示用水报装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费用标准、办理进度等信息。
(三)强化监管,提高效率
用水计划指标不再作为办理用水报装的前置条件,各供水单位在受理用水报装申请时,应同步告知用水单位办理用水计划指标方式,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按要求推送到节水主管部门,纳入节水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各供水企业要加快推进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控制办理时限,经核实确因供水企业原因导致的严重超时、不满意投诉等负面事件一律严肃处理,确保滨海新区用水报装服务优化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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