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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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节水“光瓶”成为自觉!滨海新区在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8-05 09:02      来源: 津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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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滨海新区召开节水“光瓶”行动推动会,就在全区范围开展节水“光瓶”行动进行再部署。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水利行业应发挥示范作用

    滨海新区深入学习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并就在全区范围开展节水“光瓶”行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以开展节水“光瓶”行动为契机,全面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增强广大市民水忧患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缔造美丽滨城”奠定坚实基础。各开发区、各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集中办公区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重点示范作用。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内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再生水企业应带头践行水利行业先行示范作用。

    加强宾馆、酒店、展览场馆等规范管理

    宾馆、酒店、展览场馆等单位在承接会议、展会等活动时,提供瓶装饮用水时应采用小瓶及识别标识,方便参会人员识别本人取用的饮用水。承接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实行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在主要用水场所张贴、摆放节水标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将实施节水“光瓶”行动纳入服务全过程。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承接单位落实节水“光瓶”行动各项要求,并在会议活动场地组织张贴节水“光瓶”等节水宣传标识。对剩余的饮用水,承接单位应当集中收集,主要作为绿化用水等使用,最大程度节约。

    饮用水生产企业加强保障

    积极推动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小瓶饮用水,在包装上印刷节水宣传标语和识别标识,引导消费者节约水资源。同时,饮用水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制水损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后的尾水必须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治理“半瓶水”浪费,让人们惜水爱水护水,不仅要措施完善,更要让每个人从自身做起,落实在行动上。滨海新区水务局水资源室四级调研员武永祜说:“我们还会在新区各街道、社区、学校、景点景区等加强节水教育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节水氛围,在新区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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