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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秀河长 最美河湖”评选表彰暨“榜样河长 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发布日期: 2020-08-12 10:52      来源: 天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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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和鼓励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打造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河湖治理保护示范案例,市河(湖)长办组织各区扎实开展“优秀河长最美河湖”评选表彰暨“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充分调动河(湖)长履职尽责积极性,推动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上半年,在各级河(湖)长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55%,劣Ⅴ类水体比例首次降至零,全市河湖整体水质稳中向好;在河(湖)长制民意调查中,群众对河湖水环境的满意率环比提高5个百分点,对河(湖)长制的知晓率环比提高6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对河(湖)长制的关注度和对水环境改善的获得感逐渐提升;在市级河(湖)长制暗查暗访中,存在问题比例从去年的22.59%下降到今年6月份9.55%,全市河湖水环境问题普遍减少。

    一是高标准严要求。市河(湖)长办结合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示范河湖建设的相关要求,对河(湖)长在履职尽责、水环境治理保护、公众评价等方面细化量化9项指标;对河湖在景观自然优美、人水和谐幸福宜居、污染源监管严格、水生态修复实施、长效机制建立、基础工作扎实、公众评价等方面细化量化20项指标。各区以此为标准,树立榜样乡镇(街道)级河(湖)长20名、村级河(湖)长43名;创建示范一级河道5条(段)、二级河道11条(段)、湿地水库3座、建成区开放式景观湖11座、农村坑塘及景观水体6个。

    二是扎实推动创建。市河(湖)长办通过现场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微信交流群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全程指导各区评选创建工作。各区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区级总河(湖)长对评选创建工作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对评选创建结果逐一审定、严格把关。各区级河(湖)长认真部署推动,区河(湖)长办扎实推进评选创建,对照评选创建标准逐项查缺补漏,组织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大河湖水环境治理力度,并通过日常考核检查和实地考察探访,深入挖掘基层河(湖)长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有效举措,打造出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河湖治理保护示范案例。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河湖治理保护成效和河(湖)长事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对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参与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护河爱河的良好氛围。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报道基层河(湖)长工作事迹,南开区、红桥区分别在南开公园和三岔河口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西青区、北辰区通过新华社发布创建河湖的相关推广视频,津南区在微信公众号开展区内群众满意度投票活动,武清区、宁河区利用农村大喇叭、巡查广播车等向村民宣传河湖治理保护知识和河(湖)长制工作。

    下一步,市河(湖)长办将组织开展专家现场复核、微信公众号投票、民意调查等工作,结合市级河(湖)长制考核和暗查暗访情况,按照宁缺毋滥、提高含金量的原则,从各区评选创建的河(湖)长、河湖中优中选优,开展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的引领作用,调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积极性,推动全市河湖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努力打造幸福河湖,为人民群众展现“水清、河畅、岸绿、鸟飞”的河湖生态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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