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1-23 11:25      来源: 区水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水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区管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九)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巿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管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十七)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局组织编制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水务局负责城市新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特许经营管理,并组织实施。区水务局负责其他水务工程的特许经营管理。

    2.与区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落实国家、市和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应急指挥机关指令。(2)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必要时,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内设5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67,853,440.82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4,038,627.46元,下降60.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7,853,440.82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864,038,627.4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90,685.09元,占16.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762,755.73元,占83.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7,853,440.82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864,038,627.4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123,128.99元,占2.84%;项目支出551,730,311.83元,占97.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67,853,440.82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4,038,627.46元,下降60.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1,090,68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379,376.96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90,685.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91,090,685.09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90,68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38%。其中:

    1.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4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23,128.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 林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689,675.1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6,689,675.10元,主要用于水利排水设施养管、防汛应急系统和多维立体沉降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造价咨询费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明珠花园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035,00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50,035,000.00元,主要用于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提升工程、滨海新区村镇供水规划供水管网工程、新城镇老旧住宅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发区第五大街泵站第二条出水管线工程、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滨海新区中心桥引河泵站新建工程。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018,01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14,018,010.00元,主要用于杨家泊镇付庄排干清淤工程、东方红排干恢复工程、水利排水设施养管经费。

    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800,000.00,主要用于地面沉降监测运维项目。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800,000.00,主要用于防汛应急系统运维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2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10,2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人口直补资金。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14,671.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预算2,614,671.00元,主要用于滨海新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表水计量设施安装项目、滨海新区2014年高层老旧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6,123,128.9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99,358.9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4,912,778.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210,350.3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72,928.38元,与2021年算相比减少271.62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9,908.3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08.3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1.62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3,02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80.00元,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476,762,755.73元,支出476,762,755.7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1,659,250.50元,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10,350.33元,比2020年减少425,886.90元,降低26.0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46,8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6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1,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46,8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6,8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2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已对2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41,858,421.4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