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排灌事务中心党委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01 16:33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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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1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排灌事务中心党委(原塘沽排灌处党总支)(以下简称“中心党委”)开展了深化改革专项巡察,并于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中心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标本兼治,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水务局党委书记刘振江担任第一组长,中心党委书记王红卫为组长,其他班子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集中和深度整改的研究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整改落实等牵头工作;第一组长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组长及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区排灌事务中心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健全中心党委负总责、第一组长负全责、组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四是认真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期间,中心党委先后13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针对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落实、完成时限等情况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对完成有困难、解决不了的问题,向局党委汇报,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经局党委批准列为长期坚持整改任务。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和全面督导,先后4次下发工作提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细化提醒;安排专人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和完善内容;集中3天时间下到支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评估整改成效。

    五是推动成果运用。中心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针对3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制定83项具体整改措施,推动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及时总结整改工作有效做法,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寻根溯源,完善工作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举一反三整改30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7项,开展专项整治6项、制定完善制度13个、挽回损失3140.9万元、追责问责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人)。

    (一)聚焦“政治站位不高,强化理论武装不到位,推动改革和创新发展能力不足”问题

    1.关于“思想引领有差距,践行政治“三力”打折扣”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形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旗舰”作用,健全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重要内容,坚持每周一“云读书”学习制度,形成长效化、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重新组织各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次历届全会精神,组织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微宣讲”,通过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四五”规划及市委、区委有关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城市内涝、文明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建立落实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卫生城区活动,全力推进美丽“滨城”建设。四是认真组织学习《滨海新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环境卫生大清整专项行动,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规范工作秩序,完善工作制度,养成良好习惯。

    (2)针对缺乏政治监督自觉性”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同习近平总书记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解决“七个有之”、好人主义、圈子文化和码头文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相关同志分别于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查。四是制定《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神的具体措施》,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制定《排灌事务中心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中心党委的主体责任,定期分析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查摆问题根源、化解矛盾问题,推动中心整体平稳发展。二是强化学习考核。组织意识形态基本知识学习宣讲,编制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有效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宣传,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以迎庆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把稳政治方向,畅想时代主旋律。

    2. 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事业单位改革未起到化学反应”问题  

    (1)针对推动改革缓慢,领导合力不彰”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快推进速度,成立中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小组,以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分工、中层班子任命、科室职责落实、人员调配、资产整合和建章立制等重点工作为基础,形成阶段性工作目标并严格落实。二是分步落实落细。陆续完成中心法人设立、人员划转、选举产生中心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等事宜。三是理清责任职能。按照三定方案,科学配置科室人员,选准配强负责人,打破区域壁垒;规范组建了19个内设科室党支部,及时成立了工、青、妇组织。

    (2)针对“职能划转不到位,办事效率低”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中心各科室职能落实和中层干部任命。结合工作进度,在宣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中心科级干部岗位聘用决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人员调配,确保各项任务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推动改革持续深入进行。二是开展泵站运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执行,做到立行立改,长期推进,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正常、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责令有关单位出具有关情况说明。三是完善中心泵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台账,以常态化检查为基础健全泵站运行管理机制和应急抢修机制,并在事业单位整合到位后,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管理教育不到位,作风涣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中心党委主体责任,加大学习贯彻力度,组织学习区委、局党委关于强化作风纪律、加强职工管理的有关精神,开展全员工作纪律教育,从思想上阻断作风散漫的苗头,持续强化职工爱岗敬业的意识。强化对《滨海新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绩效工资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已对中心各整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作风纪律情况、考勤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鉴于有关同志的工作纪律情况已作为问题线索报纪检部门,尚未有定论,将根据纪检部门的结论开展下一步举措。

    (二)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监督管理宽松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力不足”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缺乏”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三张清单”,健全领导机制,突出岗位职责和党组织特色。二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立足中心各项工作,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突出整合后各新组建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职能职责,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三是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思想根源问题。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从建章立制情况入手,重点关注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情况,做到针对性和全覆盖相结合,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2)关于“监督管理意识差,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一是以正式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下发,明确要求中心各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对涉及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牢固树立“立行立改、长期推进”的理念,将整改成果制度化,成为推动单位持续发展的保障。二是结合近年来17人受到处分的这一反面事例,编制警示教育材料,下发至中心各党组织。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三是中心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移交至纪检部门的问题线索,配合做好后续工作。健全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和事前教育机制,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防控和带头守法意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私车公养”问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廉政守法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健全中心车辆及油卡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强调专人负责,强化台账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定期对车辆及油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漏洞。三是对相关人员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线索,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4)针对“违规报销误餐费”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违规报销的误餐费认真核实,并完成清退。二是对有关问题线索,配合纪检部门作好后续工作。利用该反面事例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规的意识。三是对中心各整合单位误餐费发放报销情况进行检查,防范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四是健全中心公务出行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对出行审批、报销核算进行严格把关,将公务出行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推进工作的规范化。

    (5)针对“对因私出国请假事宜把关不严,存在好人主义”问题:一是核实确认因私出国有关人员情况,按照纪检部门要求,完成清退带薪年假费事宜,对有关问题线索,配合纪检部门做好后续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因私出国有关制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对涉及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层层负责的机制,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强化内部管理,杜绝“打擦边球”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好人主义。

    3.关于“资金、资产和工程项目监管缺失缺位”问题

    (6)针对“资金管理不严,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问题多发”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各整合单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确定时间节点、完成时限;对难以独立完成的问题,建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二是中心党委把推动资金追缴和资产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机制和应收资金追缴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经费使用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定经费使用支出由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对中心各整合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7)针对“资产管理不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向区水务局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通过区水务局致函新区相关部门,落实具体事宜。二是协调相关各方处理各类遗留问题,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对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推进工作的紧迫感和克服难题的主动性,积极请示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8)针对“执行合同不严,存在利益输出风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中心所有已签订的合同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中心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治,严防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深入查找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招投标及过程监督。定期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升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意识。

    (三)聚焦“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实,战斗堡垒作用不彰”问题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党的建设弱化。党建工作淡漠,对党务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内容拼凑后补情况普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委工作议事规则,起草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切实加强对各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推动。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内法规,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升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并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日常管理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对不规范、走形式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谈出实效。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责令有关党支部对发展党员过程中有关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按党员发展有关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各党组织学习发展党员有关规定,切实提升严格履行程序的意识。推进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确保程序合规。三是对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升对发展党员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有关程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问题的产生有很深的历史原因,相关当事人已退休多年,留存资料不全面,给进一步核实处理带来困难。

    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过于关注具体实例,深入挖掘产生根源力度不够,举一反三程度不深,没有完全放在推动改革发展的大局当中考虑。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对相关工作配合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日常管理有待加强,没有做好完成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资料归档留存、重点环节的记录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核实没有形成常态化。二是部分职工政治站位不高,把巡察整改当作一般性工作看待,没有上升到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狠抓落实。中心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目标不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早确保早日见效。

    二是推进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针对问题反思根源,以上率下,以点促面,认真总结整改工作经验,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

    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深化管党治党,狠抓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有关制度与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进解决城市内涝、防汛排涝、泵站运行、水环境治理等中心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充分运用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通过廉政建设的开展,为排灌事务中心推进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区委“十四五”规划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实的保障。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排灌事务中心党委反映。联系电话:25862798;电子邮箱:bhxqpgswzxdj@163.com。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排灌事务中心委员会

                                                                                            2022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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