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河(湖)长制考核通报2022年第三期
按照《滨海新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滨海新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滨海新区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区河(湖)长办3月份对全区24个街镇(开发区) 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估,具体情况通报见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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