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天津滨海湖生态旅游度假区A7地块 (绅湖园)A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 |
关于接受天津滨海湖生态旅游度假区A7地块(绅湖园)A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要求,区水务局需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进行形式审核、出具接受意见并定期公示。现将天津乐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备关于接受天津滨海湖生态旅游度假区A7地块(绅湖园)A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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