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雨水泵站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 |
关于接受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雨水泵站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
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要求,区水务局需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进行形式审核、出具接受意见并定期公示。现将近期报备项目接收函(共1个)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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