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海新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09:40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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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滨海新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结合滨海新区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滨海新区水务局从工作实际入手,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行规章制度,规范落实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工作制度。

    三是注重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保渠道畅通,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实时动态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及依申请公开事项统一受理,高效回复,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6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专业知识不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高质量提升改进,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提升主动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水务局通过区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提示6件,系同一申请人向我局申请二次供水相关材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行为合法性提出异议,区司法局决定立案处理的情况。在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全部6件复议申请,同月,区司法局终止上述6件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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